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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师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

 

 

 

师党组发〔201222

 

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师党委管理的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

 

各团场党委政工办公室,师机关各部门,各直属单位党委(党组)办公室:

根据党的十八大关于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的有关精神和《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办法(试行)》(中组发〔200913号)、《20092013年兵团党政领导班子后备干部队伍建设规划》(新兵党发〔200914号)及《关于认真做好2012年度兵团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的通知》(兵党组发〔2012139号)要求,为认真做好2012年度师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师党委管理的团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含师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援疆干部)。

二、考核内容

贯彻落实全国干部考核工作座谈会精神,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九师干部考核工作,紧紧围绕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落实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和自治区第八次党代会、兵团党委六届十次全委(扩大)会议、师第六次党代会和师党委六届二次全委(扩大)会议精神,对领导班子发挥作用、领导干部履行岗位职责等情况进行全面考核。

领导班子年度考核,主要考核本年度发挥职能作用情况,内容包括思想政治、领导水平、基层组织晋位升级、作风建设、工作实绩、完成重点任务、反腐倡廉等方面的实际成效。

(一)思想政治建设,包括政治表现、理论学习、思想作风、执行民主集中制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政治鉴别力和敏锐性、大局观念、工作指导思想、坚持原则、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艰苦奋斗,运用理论解决实际问题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维护中央、兵团和师党委权威,团结合作以及民族宗教观念等情况。

(二)领导水平,包括贯彻落实科学发观展、驾驭全局、维护社会稳定、务实创新、选人用人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和联系实际贯彻落实的能力;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科学决策的能力;把握各种利益关系,处理复杂局面和应急管理的能力;求真务实,勇于探索,攻坚克难情况以及知人善任水平、用人导向和用人满意度等情况。

(三)工作实绩,包括在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等方面取得的成绩、效果,特别是“三化”建设进展和晋位升级等方面的情况。

(四)完成重点任务,包括完成兵、师党委重大工作部署情况,落实师第六次党代会精神、完成本单位年度工作计划的重点工作,落实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和对口支援工作、解决突出问题等方面的情况。

(五)反腐倡廉,包括思想道德和纪律教育,建立并落实廉洁从政规章制度,完善监督制约机制情况;遵守廉政规定,班子自律,执行党风廉政责任制等方面的情况。

领导干部主要考核干部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现实表现,运用反向测评手段,突出对干部德的考核。

(一)德,包括党性修养、政治品德、理论素养,道德品行和坚持原则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理想信念,大局意识,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遵守政治纪律等情况;以及在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的态度等情况。

(二)能,包括工作思路、组织协调、依法办事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战略思维、把握大局、理论联系实际,抓班子带队伍、抓落实促发展能力,组织动员、协调各方、分工协作、处置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能力以及法制意识、依法办事水平等情况。

(三)勤,包括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事业心、责任感、敬业精神和深入实际、讲求实效、联系群众等情况。

(四)绩,包括履行岗位职责、解决复杂问题、基础建设等方面的情况。重点是完成分管工作,抓落实促发展的实效,解决复杂矛盾和职工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情况及注重长远,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加强制度建设等情况。

(五)廉,包括遵守廉政规定和廉洁自律,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严格要求和约束,接受监督,生活作风等方面的情况。

三、考核方法程序

年度考核工作在师党委领导下进行。各团场、师机关部门、师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年度考核由师党委组织部派出考核组,会同单位党委(党组)共同开展。年度考核工作主要采取总结述职、考核测评等方式进行。

(一)考核准备。各单位党委(党组)提前组织撰写领导班子年度工作总结,主要包括本年度贯彻落实兵、师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执行民主集中制、干部选拔任用、反腐倡廉、为职工群众办实事等方面的情况。总结述职时间控制在15分钟以内。

领导干部撰写个人述职(述廉述德述学)报告,主要包括本年度个人思想政治状况、开展学习情况,履行岗位职责、完成重点工作、廉洁自律等情况,以及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改进措施。各单位党政正职述职(述廉述德述学)时间控制在10分钟以内。党委书记必须述党建,并向师党委提交专项述党建报告,内容包括落实党建责任制、基层组织建设年、创先争优等。班子副职的述职述廉报告由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审阅。

(二)召开年度考核干部大会。述职述廉大会由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主持,师考核组作动员。各单位党委(党组)书记代表领导班子作工作总结,书记、副书记作个人述职(述廉述德述学述党建,其他领导干部作书面述职。在总结、述职的基础上,开展年度考核民主测评。会议名称为:(××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测评大会。

团场参会人员主要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副科以上领导干部,所属(基层)单位党政主要领导,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以及基层一线党代表。

师直各单位党委(党组)参加会人员主要为:领导班子成员、机关部门主要领导以及基层干部。单位人数在30人以下的,全体人员参加。

(三)推荐团处级后备干部。领导班子正副职后备干部民主推荐工作结合年度考核测评一并进行。团处级后备干部推荐数量按领导班子职数正职12和副职1:1的比例确定。正处级后备干部一般应以45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比较成熟、近期可以提拔使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50岁;副处级后备干部一班应以40岁左右的干部为主体,比较成熟、近期可以提拔使用的,年龄一般不超过45岁;后备干部队伍中女干部的比例,各单位应当不少于15%;要重视女干部、年轻干部和少数民族后备干部的培养选拔;注重推荐熟悉宏观经济管理、工业、政法、城市建设与管理等方面工作的干部。

(五)个别谈话。未派出考核组考核的单位,原则上不进行个别谈话。由考核组考核的单位,个别谈话工作由考核组负责,听取有关意见。同时,通过个别谈话,推荐和了解领导班子成员考核等次以及后备干部推荐人选情况。谈话范围与参加年度考核干部大会的范围一致。

(六)提出考核等次建议。各单位党委(党组)对领导班子正职不提出定等建议,由师干部考评考核委员会根据其考核中民主测评的结果,结合干部工作表现确定考核等次

对领导班子副职和其他干部的考核等次建议,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民主测评结果(由考核组考核的单位,考核等次建议由各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核组反馈的民主测评结果、个别谈话推荐考核等次情况),结合干部工作表现,集体研究提出。评定为优秀等次的,民主测评优秀票得票率应不低于70%

优秀等次的名额,按照一般不超过本单位参加年度考核的领导干部数(不包括领导班子正职、援疆干部)的15%提出。师党委管理的援疆干部参加所在单位年度考核,不计入所在受援单位评优基数,不占所在受援单位评优比例。

(七)确定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各单位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由单位党委(党组)根据团处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结果(由考核组考核的单位,由单位党委〈党组〉根据考核组反馈的团处级后备干部民主推荐情况),结合平时掌握的情况,集体研究提出。

四、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对领导班子在年度考核测评中总体评价“好”和“较好”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或者“差”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核实认定的,要督促整改,必要时进行组织调整;对领导干部在年度考核测评中“优秀”和“称职”得票率达不到三分之二,以及“不称职”得票率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核实认定为不胜任现职岗位或不称职的,进行诫勉谈话、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对考核中发现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的问题,认真分析研究,提出解决措施。

(二)考核组对班子和班子成员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向单位正职反馈,并报告师党委。各单位应在领导班子范围内通报考核的有关情况。在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时,要认真总结经验,特别是要针对考核时反映出的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整改措施。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探索以适当方式在更大范围通报考核测评结果及整改措施。

(四)师党委组织部建立师党委管理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档案,加强对考核情况的积累和考核结果的运用,将年度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建设和领导干部管理使用的重要依据,为今后领导班子调整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打好基础。同时,对改进措施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

五、其他有关事项

(一)师党委组织部主要牵头负责团场、师直属各团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师国资委负责监管副团以下企业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考核。

(二)师机关各部门副处级以上干部先在全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大会上进行民主测评,再以党支部为单位进行考核。

(三)巴克图工业园区管委会、会计核算中心、工程质量监督站、豫剧团、民兵训练基地等单位的团处级干部,不做大会述职述廉,只提交书面述职述廉报告,填写《考核登记表》,民主测评及后备干部推荐由组织部统一安排。

(四)当年平级交流或新提拔的处级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进行考核。现单位任职不足半年的,年度考核原则上定等为“称职”。单位出现“一票否决”情况的,其主要领导不得定等为“优秀”。

(五)团场、师机关、企事业单位退居二线或享受待遇干部填写考核登记表,可不参加考核,原则上定等为“称职”。

(六)参加培训学习的领导干部,在现单位考核,考核期间本人可不回单位,采取书面形式进行,其学习、培训的相关情况由所在学习、培训单位提供。参加一年制以上学习培训的,不参加述职和民主测评。

(七)挂职锻炼的领导干部,在挂职期间原则上由挂职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挂职不足半年的,由挂职单位提供表现情况,在派出单位考核并确定等次。

六、有关工作要求

(一)考核工作定于2012121日至1220日期间完成。各考核组应及时与被考核单位沟通考核相关事宜。

(二)各单位要高度重视此次年度考核工作,切实加强领导,树立正确的考核导向,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有关政策规定,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履行程序,严肃组织人事纪律,切实防止拉票等不正之风,确保年度考核工作顺利进行。

(三)年度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惩防体系建设考核、绩效考核、民主生活会等应结合进行。

(四)各单位领导班子工作总结、领导干部个人述职述廉报告和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民主测评表等资料由考核组统一收回,并认真汇总测评表,撰写考核材料,由带队领导审阅后交组织部。各被考核单位将《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定等情况统计表》、《团(处)级后备干部名册》、《团(处)级后备干部登记表》等资料,于1231前及时报送师党委组织部组干室(书面和电子表格各一份,表格均以A4纸规格制作)。

(五)各单位党委(党组)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的具体问题,要及时与师党委组织部联系沟通。文件附表电子版请登录农九师政务网到资料下载里下载,网址:localhost

 

附件:1.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登记表

      2.团(处)领导班子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3.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表

4.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德的表现情况反向测评表

5.团(处)级干部年度考核民主测评、定等情况统计表

6.团(处)级后备干部人选名册

7.团(处)级后备干部登记表

 

 

农九师党委组织部

20121130

 

 

 

 

 

 

 

 

 

 

 

 

 

 

 

 

 

 

 

 

 

 

 

 

 

 

 

 

 

 

 

农九师党委组织部               20121130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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