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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农九师交通局委托,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承担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2013年4月我所编制完成了《农九师霍斯吉拉~166团公路改扩建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初稿),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环发2006[28]号)的要求,对该工程环境影响评价进行第二次公众参与调查,进一步征求广大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一)建设项目情况简述
农九师霍斯吉拉~166团公路位于新疆塔城地区额敏县境内,是兵团农九师东部垦区公路网的重要组成部分,是S210线(霍斯吉拉—达因苏公路)的一部分。农九师霍斯吉拉~166团公路等级为二级,路线全长38公里,起点位于额敏县霍斯吉拉村东侧,位于S210线K15处,途径166团团部、166团6连、2连路口、167团4连,终点位于166团东侧,位于S210线K51处。拟建项目为改扩建工程,全线总估算投资人民币19760万元。
(二)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影响的概述
施工期工程占地对道路沿线自然植被的影响(改变了土地的用途);施工噪声对附近居民的干扰;施工产生的粉尘对环境的影响;施工产生的生活污水周围环境的影响;施工中水土流失对周围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桥涵施工对河流及灌溉水系的影响。运营期的汽车噪声、汽车尾气对周围环境的污染;路面雨水径流对地表水的污染。
(三)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的要点
(1)加强施工迹地生态恢复区的管理,严禁任何路边取弃土行为。
(2)不影响工程沿线视觉景观,沿线取土场的陡坡一律进行缓边坡处理,以利于汇水。
(3)对砍伐的林木要采取伐一补一措施。
(4)该路面雨水径流通过路面、路基的排水进入排水沟,该排水沟的废水不能进入河干渠或引水渠系,应排放至戈壁滩自然蒸发。
(5)在声环境敏感路段,设置减速带,竖立限速标志和禁鸣标志,以此将车流量增加带来的噪音影响尽量降低。
(6)加强道路运行和维护,破损路面应及时修补,以减少尘土飞扬。
(四)环境影响报告书提出的环境影响评价结论的要点
本项目符合兵团十二五交通规划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可促进区域经济发展,具有一定的社会和经济效益。本项目施工和建成运营后,会对沿线一定区域的自然生态、水环境和社会环境产生不同程度的影响,对此,报告书提出了减缓这些不利环境影响的环保措施和建议。在落实报告书提出的各项环保措施后,工程对环境的不利影响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和缓解。
(五)公众查阅环境影响报告书简本的方式和期限,以及公众认为必要时向建设单位或者其委托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索取补充信息的方式和期限
公众可以通过联系建设单位或环评单位获取简本,联系方式如下:
(1)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建设单位为农九师交通局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张新全
联系电话:0901-3358350
(2)承担评价工作的环境影响评价机构的名称和联系方式:
评价单位: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北京南路818号
邮政编码:830011
联系人:周华荣
联系电话:0991-7885475
邮箱:zhouhr@ms.xjb.ac.cn
期限为2013年4月25日至 5月5日
(六)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和主要事项;
征求公众意见的范围主要是项目附近人员及关心本项目的其他人员,主要事项包括您对该项目建设与否所持的态度和原因、对该项目环保方面有何种建议和要求以及对环保部门审批该项目有何建议和要求等。
(七)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形式
公众可以在相关信息公开后,到环评单位查阅报告书简本,以电子邮件、信函方式向环评单位及建设单位咨询。
(八)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2013年 4月25日至5月5日
中国科学院新疆生态与地理研究所
2013年4月2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