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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九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4-07-10 | 浏览 357 次]
导 读 : 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力,推进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信息平台建设...。
为促进依法行政,保障公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力,推进关键领域信息公开,加强信息发布,解读和回应工作,强化制度机制和信息平台建设,不断增强政务信息公开实效,进一步提高公信力,根据《关于印发〈2014年兵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的通知》(兵办发电﹝2014﹞67号)精神,结合九师实际,制定2014年九师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如下: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权威发布。坚持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
2.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2014年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都要依法公开。2013年以前形成的、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要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对文件目录、发文字号等也要一并汇总公开。
3.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一些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实际工作部门要加强事前舆论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整体预案。公开前,应同步做好相应解读事宜,使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4.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信息前,要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论,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5.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国家、自治区、兵团和九师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及时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6.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单位、各部门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项目信息。
8.逐步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9.继续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加大“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细化说明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团场机关也要抓好“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让“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在阳光下运行。
10.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要向社会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建设地址、方式和总套数以及住房分配和退出等信息。
1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原则上应依法公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
12.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13.继续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以及对招投标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14.继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处置进展、防范措施等信息。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要主动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
15.继续推进征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拆迁补偿方案、标准、结果等信息。
16.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深化九师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带动和促进兵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17.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运转流程,满足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18.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协调,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办理。对于申请事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申请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五、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19.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九师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做好与兵团办公厅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衔接,制定办公室工作制度和职责。要明确主管部门,有条件要挂信息公开办公室牌子,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并指定具体承担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0.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强门户网站影响力。二是完成政务外网协同、移动办公系统建设和试点工作,并在机关各部门,师直属各单位开展培训及推广使用。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推动自动化办公水平。
21.注重互动交流与舆情回应。针对有的单位和部门与公众互动交流不顺畅、对公众回应不重视、不及时,甚至出现“死信箱”等问题,建立和完善网上互动交流与舆情回应通道和协同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及时汇总公众网上诉求、咨询、投诉、建议和情况反映,通过协同系统分门别类发送到相应主管部门,并限时阐释政策、释疑解惑,并及时将回应负责人、处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反馈到互联网的网站,进一步提升公信力。
22.加强绩效考核。认真落实机关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和要求,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应用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内容。制定年度考评工作方案和考评指标,完成考评各项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年度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任务,结合实际,研究明确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并及时上报师办公室备案。2014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师办公室报送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及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打算。师办公室将以上信息公开标准做为年底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并适时对各单位、各部门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通报结果。
一、主动公开政务信息
1.加强政务信息公开权威发布。坚持把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手段,不断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针对公众关切,主动、及时、全面、准确地发布权威政务信息。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通过发表讲话、撰写文章、接受访谈、参加发布会等多种方式,带头宣讲政策,传递权威信息,主动引导舆论。
2.继续抓好规范性文件公开工作。2014年凡涉及公共利益、公众权益、社会关切及需要社会广泛知晓的文件都要依法公开。2013年以前形成的、目前仍然有效的规范性文件,要分时段、有步骤地做好公开工作,同时,对文件目录、发文字号等也要一并汇总公开。
3.认真做好政策解读工作。一些涉及面广、关注度高、专业性较强的政策性信息及相关重要信息,实际工作部门要加强事前舆论风险评估、制定信息发布、解读和整体预案。公开前,应同步做好相应解读事宜,使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4.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工作机制。公开信息前,要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论,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
5.切实做好社会关切事项回应工作。密切关注涉及党和国家、自治区、兵团和九师重要工作部署、关系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政务舆情,及早发现、及时研判需要回应的相关舆情和热点问题,及时发布权威信息,消除不实传言,正面引导舆论。
二、行政权力运行信息公开
6.坚持依法行政,积极推进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各单位、各部门要公开行政审批事项清单,公开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
7.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及时公开取消、下放清理以及实施机关变更的行政项目信息。
8.逐步推动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其他行政权力信息公开,扩大公开范围、细化公开内容。
三、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9.继续推进“三公”经费信息公开。加大“三公”经费管理使用情况的公开力度,细化说明有关情况以及“三公”经费增减变化原因等信息。团场机关也要抓好“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公开,让“三公”经费等财务信息在阳光下运行。
10.继续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要向社会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项目信息、建设地址、方式和总套数以及住房分配和退出等信息。
11.继续推进食品安全信息公开,公开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专项检查整治、违法生产经营行为查处等日常监管信息。原则上应依法公开食品安全风险评估和风险警示信息。
12.继续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推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公开,全文公开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评价批复文件等信息,做到环评受理,审批和验收全程公开。及时主动公开污染源环境监管信息、环境违法案件及查处情况。
13.继续推进招投标信息公开。必须进行招投标的项目,其招投标信息、投标单位及从业人员信用信息等,以及对招投标违法违规企业名单及处理情况要向社会公开。
14.继续推进生产安全事故信息公开。及时发布处置进展、防范措施等信息。做好调查处理结果的发布工作,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内容外,要主动公开特别重大、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文,逐步提高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和调查处理信息的公开比例。
15.继续推进征地房屋征收与补偿信息公开。建立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方便公众查询征地批复、范围、补偿、安置等相关信息。加强房屋征收补偿信息公开工作,公开拆迁补偿方案、标准、结果等信息。
16.推进公共服务信息公开。深化九师招生信息和财务信息公开,加大医疗服务收费信息公开力度,推进社会保障信息公开,带动和促进兵团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全面深入开展。
四、依申请公开政务信息
17.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工作,完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以及保存备查等各个环节运转流程,满足公众的特殊信息需求。
18.对涉及多个单位或部门的申请事项,要加强协调,依法依规慎重稳妥办理。对于申请事项确定为不予公开的政务信息,应当主动向申请人做好解疑释惑工作。
五、制度建设和基础建设
19.强化机构和队伍建设。设立九师办公室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做好与兵团办公厅政务信息公开办公室工作衔接,制定办公室工作制度和职责。要明确主管部门,有条件要挂信息公开办公室牌子,各部门要明确工作机构并指定具体承担信息公开工作人员。
20.加强公开信息平台建设。一是加强门户网站建设,增强门户网站影响力。二是完成政务外网协同、移动办公系统建设和试点工作,并在机关各部门,师直属各单位开展培训及推广使用。降低办公成本,提高工作效率,推动自动化办公水平。
21.注重互动交流与舆情回应。针对有的单位和部门与公众互动交流不顺畅、对公众回应不重视、不及时,甚至出现“死信箱”等问题,建立和完善网上互动交流与舆情回应通道和协同机制,走好网上群众路线。依托电子政务外网,及时汇总公众网上诉求、咨询、投诉、建议和情况反映,通过协同系统分门别类发送到相应主管部门,并限时阐释政策、释疑解惑,并及时将回应负责人、处理情况、处理结果等反馈到互联网的网站,进一步提升公信力。
22.加强绩效考核。认真落实机关开展绩效管理工作的相关意见和要求,继续把政务信息公开和电子政务应用纳入年度绩效管理考评指标内容。制定年度考评工作方案和考评指标,完成考评各项工作。
各单位、各部门领导要进一步加强对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确保年度要点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要针对本单位、本部门的职能任务,结合实际,研究明确本单位、本部门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制定分解细化方案和工作进度安排,并及时上报师办公室备案。2014年12月31日前,各单位、各部门要向师办公室报送2014年信息公开工作要点落实情况报告及2015年信息公开工作打算。师办公室将以上信息公开标准做为年底绩效考核评分标准,并适时对各单位、各部门年度信息公开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通报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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