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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5-09-07 | 浏览 327 次]
导 读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填报单位:第九师财务局填制单位:九师财务局序号办事指南要素名称内容1事项名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法...。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第九师财务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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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制单位:九师财务局 | ||
序号 | 办事指南要素名称 | 内容 |
1 | 事项名称 |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2 | 法定依据 |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三十八条“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2、《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的申请人,可以向会计从业资格考试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和中央主管单位(以下简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县级以上地方财政部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颁发权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部门确定。” |
3 | 受理条件 |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全科合格 |
4 | 申请材料 | 身份证、考试成绩合格证、申请表(毕业证、会计电算化证、珠算等级证) |
5 | 审批流程 | 1、对符合条件的人员报名;2、考试;3、成绩合格,本人或他人代理申请,一个月内颁发证书 |
6 | 审批时限 | 6个月 |
7 | 承诺时限 | 1个月内 |
8 | 是否收费 | 否 |
9 | 办理地点 | 第九师绿翔大厦二层行政审批服务中心 |
10 | 联系电话 | 0901-3383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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