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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因工或因病申请劳动能力鉴定服务指南
[来源:劳动局 | 作者:劳动局 | 日期: 2015-08-27 | 浏览 305 次]
导 读 :1.个人申请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3.照片一张4.联系电话5.病历资料复印件一份(盖医院红章)、如有x光片、CT片或核磁共振片可在本人鉴定时...。
1.个人申请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照片一张
4.联系电话
5.病历资料复印件一份(盖医院红章)、如有x光片、CT片
或核磁共振片可在本人鉴定时带来,鉴定结束后如不需留
存可自己带回
6.填写“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在“单位初审、公示意见”处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档案在兵团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要兵团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填写意见并盖章。档案在社区管理的,要由社区填写意见并盖章
7.鉴定费300元(不含检查费),鉴定检查中发生的费用另
付。
咨询电话:0901-3384432
2.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照片一张
4.联系电话
5.病历资料复印件一份(盖医院红章)、如有x光片、CT片
或核磁共振片可在本人鉴定时带来,鉴定结束后如不需留
存可自己带回
6.填写“职工非因工伤残或因病劳动能力鉴定表”一份,在“单位初审、公示意见”处盖单位公章,如为灵活就业人员,档案在兵团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存档,要兵团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填写意见并盖章。档案在社区管理的,要由社区填写意见并盖章
7.鉴定费300元(不含检查费),鉴定检查中发生的费用另
付。
咨询电话:0901-33844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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