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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
[来源:卫生局 | 作者:卫生局 | 日期: 2015-08-24 | 浏览 356 次]
导 读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餐饮服务食...。
为进一步加强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管理,创新监管工作方式方法,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加工操作行为,强化餐饮服务单位诚信经营意识,提高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根据《推进兵团餐饮服务单位“明厨亮灶”工程实施方案》(兵食药监食发〔2015〕34号)文件精神,第九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重点开展九师辖区内餐饮单位推进“明厨亮灶”工程,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兵团广大职工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职工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兵团餐饮经济健康发展。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师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5年10月1日以后新办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达到“明厨亮灶”要求。到2015年底,完成5-7家学校食堂“视频厨房”工程建设试点工作。2016年,逐步推广实施,到2016年底,完成第一类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大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视频厨房”工程建设工作。2017年至2018年,全面实施完成,到2018年底,全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单位30%至50%完成“明厨亮灶”工作。
二、辖区内餐饮服务情况
目前,全师共有餐饮单位296家,其中大型餐馆1家、中型餐馆21家、小型餐馆197家、小吃店47家、饮品店2家、学校食堂17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1家。对新许可的餐饮单位每季度在师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100%,持有效健康证率100%。
三、工作原则
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大型和中型餐馆作为重点推广单位,逐步扩大推广“明厨亮灶”覆盖面。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加入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行列,使更多餐饮服务单位成为“透明厨房、阳光操作”示范单位。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四、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从而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组织机构
成立“第九师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组 长:陈治平 师卫生局副局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焦 玮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
许斌斌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科员
邵全军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驻163团第一分所所长
姚 军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驻168团第二分所所长
下设“明厨亮灶”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食品药品监督所。
六、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促使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展示,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实施“明厨亮灶”,主要采取两种形式:
(一)“透明厨房”形式。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厨房中隔断矮墙展示方式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2米,可加装透明防尘设施。不宜设置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隔断矮墙的,可设置1个或多个透明参观窗口,以满足消费者观看关键部位和环节加工制作过程的要求。
(二)“视频厨房”形式。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消费者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名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为让消费者享有知悉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的加工制作方式。采用视频厨房展示方式的,应使用高清摄录设备将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通过3个以上实时动态画面清晰展示。就餐场所显示屏应大于等于32英寸。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业态、承受能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模式分类实施。在已推进“透明厨房”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店堂显著位置或显示屏上方张贴“明厨亮灶,诚信经营”等字样,作为一种展示企业、鼓励企业、宣传企业的有效手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今年兵团部署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内容,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当地餐饮业的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分阶段、有计划加以实施;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广泛动员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迅速投入活动中去;要对活动中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全辖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监督机构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明厨亮灶”工程的顺利开展夯实群众基础。一要宣传“明厨亮灶”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明厨亮灶”活动实现群众监督的权力;二要动员餐饮单位全面参与,注重从思想认识着手,引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三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措施和成效,使“明厨亮灶”活动深入人心。促进“明厨亮灶”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典型示范,注重实效。要选择不同业态、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先行,指导其按照要求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通过抓重点、树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进行典型引路。要以适当形式对“明厨亮灶”实施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宣传和鼓励,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明厨亮灶”工程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
八、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兵团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适时召开“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召开餐饮服务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此项工作目标、意义、要求和标准,积极动员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典型示范阶段(2015年10月1日-10月30日)
在本辖区内选择5至7家学校食堂作为首批“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单位和示范单位,抓重点、树样板、重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明厨亮灶”氛围,激发更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师在适当时间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全面推动本辖区“明厨亮灶”工程深入实施。
(三)全面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6年5月30日)
在广泛发动、典型示范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推进本辖区“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餐饮服务单位,选择不同推进模式,全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实施。
(四)全面实施第二阶段(2016年6月初至2018年6月末)
把握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精力,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到2018年6月末,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要全面完成“视频厨房”工程建设,辖区内各类持证餐饮服务单位30%至50%要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九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5年8月24日
一、指导思想
以保障兵团广大职工群众饮食安全为目标,以加强和创新餐饮食品安全社会管理为手段,以“透明厨房、阳光操作”为主线,打造行政监督、社会监督和群众监督的桥接平台,鼓励和引导行业协会、社会团体、新闻媒体、消费者共同参与,形成社会共治格局。同时,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升级改造,进一步提高餐饮服务单位的法律意识、责任意识、安全意识,切实做到依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职工群众的饮食安全,促进全兵团餐饮经济健康发展。力争通过三年时间,全师辖区餐饮服务单位基本完成“明厨亮灶”工作。2015年10月1日以后新办的餐饮服务单位应达到“明厨亮灶”要求。到2015年底,完成5-7家学校食堂“视频厨房”工程建设试点工作。2016年,逐步推广实施,到2016年底,完成第一类餐饮服务单位(包括:大型餐馆,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的“视频厨房”工程建设工作。2017年至2018年,全面实施完成,到2018年底,全辖区内持证餐饮服务单位30%至50%完成“明厨亮灶”工作。
二、辖区内餐饮服务情况
目前,全师共有餐饮单位296家,其中大型餐馆1家、中型餐馆21家、小型餐馆197家、小吃店47家、饮品店2家、学校食堂17家、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11家。对新许可的餐饮单位每季度在师政务网上进行公示。持餐饮服务许可证率100%,持有效健康证率100%。
三、工作原则
按照“试点先行,重点突破,因地制宜,逐步推进”原则,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起到典型示范带动作用。以各类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大型和中型餐馆作为重点推广单位,逐步扩大推广“明厨亮灶”覆盖面。通过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鼓励各类餐饮服务单位积极加入推广“明厨亮灶”工程行列,使更多餐饮服务单位成为“透明厨房、阳光操作”示范单位。积极引导广大消费者积极参与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逐步形成社会共治格局,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守法经营、诚信经营,保障公众饮食安全。
四、工作目标
通过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将餐饮服务单位的操作间、凉菜间、洗消间等关键部位“透明化”,使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加工制作核心部位直接展示给消费者,使“后厨”成为可视、可感、可知的“阳光厨房”,让消费者可以直观感知厨房的环境卫生和凉菜加工、切配烹饪、面点制作等各环节真实状况,对不符合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的行为及时进行监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不断增强诚信自律意识,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从而推动餐饮服务行业全面升级和健康发展,创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
五、组织机构
成立“第九师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领导小组”,负责全区餐饮服务环节“明厨亮灶”工程的组织、领导、协调和督查工作。
组 长:陈治平 师卫生局副局长、卫生监督所副所长
成 员:焦 玮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主任科员
许斌斌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副主任科员
邵全军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驻163团第一分所所长
姚 军 师卫生局卫生监督所驻168团第二分所所长
下设“明厨亮灶”工程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师食品药品监督所。
六、工作内容
通过实施“明厨亮灶”工程,促使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食品加工制作的关键部位和环节进行展示,让消费者享有知悉其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实现阳光操作、透明化管理。实施“明厨亮灶”,主要采取两种形式:
(一)“透明厨房”形式。餐饮服务单位采取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使消费者能够直接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餐饮服务单位采用透明厨房中隔断矮墙展示方式的,其高度不得低于1.2米,可加装透明防尘设施。不宜设置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隔断矮墙的,可设置1个或多个透明参观窗口,以满足消费者观看关键部位和环节加工制作过程的要求。
(二)“视频厨房”形式。餐饮服务单位在食品加工制作场所安装摄像设备,通过视频传输技术(无线或有线)和显示屏,使消费者在就餐场所观看餐饮食品加工制作过程的厨房展现形式。名厨亮灶,是指餐饮服务单位(包括餐饮服务经营者及单位食堂)为让消费者享有知悉或接受服务真实情况的权利,通过采用透明玻璃窗(或玻璃幕墙)、视频显示、隔断矮墙或设置参观窗口等方式方法,将餐饮服务关键部位与环节均进行展示的加工制作方式。采用视频厨房展示方式的,应使用高清摄录设备将关键部位、重要环节,通过3个以上实时动态画面清晰展示。就餐场所显示屏应大于等于32英寸。
根据餐饮服务单位的业态、承受能力、厨房位置及布局等实际情况采取不同模式分类实施。在已推进“透明厨房”的餐饮服务单位,可在店堂显著位置或显示屏上方张贴“明厨亮灶,诚信经营”等字样,作为一种展示企业、鼓励企业、宣传企业的有效手段。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是今年兵团部署实施的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一项创新内容,是强化餐饮服务食品安全诚信体系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各单位要高度重视,统一组织,稳步推进“明厨亮灶”工程;要制定工作方案,进行周密部署,强化责任落实;要结合当地餐饮业的发展现状,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目标,分阶段、有计划加以实施;要采取有力的措施,广泛动员各类餐饮服务单位迅速投入活动中去;要对活动中广大职工群众反映的问题进行认真梳理,加以整改,不断提高全辖区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水平。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各监督机构要广泛宣传,营造氛围,为“明厨亮灶”工程的顺利开展夯实群众基础。一要宣传“明厨亮灶”活动的重要意义,动员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通过“明厨亮灶”活动实现群众监督的权力;二要动员餐饮单位全面参与,注重从思想认识着手,引导餐饮服务单位依法经营、规范经营、诚信经营;三要利用各种媒体宣传开展“明厨亮灶”活动措施和成效,使“明厨亮灶”活动深入人心。促进“明厨亮灶”活动的深入开展。
(三)典型示范,注重实效。要选择不同业态、类型的餐饮服务单位示范先行,指导其按照要求完成“明厨亮灶”建设工作。通过抓重点、树样板,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并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进行典型引路。要以适当形式对“明厨亮灶”实施较好的餐饮服务单位进行宣传和鼓励,调动餐饮服务单位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推动“明厨亮灶”工程规范有序开展。
(四)强化督导,严格标准。要严格按照标准,加强对开展“明厨亮灶”工程的监督检查,确保有序推进。要积极探索、不断完善开展“明厨亮灶”工程、加强和创新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社会管理的有效措施。
八、实施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9月1日-9月30日)
师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要根据兵团的工作方案,结合本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适时召开“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推进工作会议,统一思想认识,把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摆到重要工作日程上来。遴选一批基础设施较好、诚信守法的餐饮服务单位作为前期推广单位,召开餐饮服务负责人座谈会,宣传此项工作目标、意义、要求和标准,积极动员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的餐饮服务单位作好前期准备工作。
(二)典型示范阶段(2015年10月1日-10月30日)
在本辖区内选择5至7家学校食堂作为首批“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单位和示范单位,抓重点、树样板、重宣传,充分发挥典型示范作用。各单位要利用新闻媒介,进行广泛宣传发动,营造良好“明厨亮灶”氛围,激发更多的餐饮服务单位自觉实施“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师在适当时间召开现场观摩会,学习交流,推广经验,全面推动本辖区“明厨亮灶”工程深入实施。
(三)全面实施第一阶段(2015年11月1日-2016年5月30日)
在广泛发动、典型示范基础上,及时总结推广经验,全面推进本辖区“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各单位要根据辖区实际情况,针对不同类型餐饮服务单位,选择不同推进模式,全力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实施。
(四)全面实施第二阶段(2016年6月初至2018年6月末)
把握工作主动性和创造性,集中精力,持续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到2018年6月末,辖区内所有学校食堂要全面完成“视频厨房”工程建设,辖区内各类持证餐饮服务单位30%至50%要推广“明厨亮灶”工程建设。
九师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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