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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孕产妇保健
[来源:卫生局 | 作者:卫生局 | 日期: 2015-12-12 | 浏览 297 次]
导 读 :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内容包括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
孕12周前为孕妇建立《孕产妇保健手册》,进行第1次产前随访,内容包括孕妇健康状况评估,一般体格检查、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规、血型、肝功、肾功、血糖检测等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指导。根据检查结果填写在第1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孕16~20周、21~24周各进行1次随访,每次随访时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并开展针对性的健康指导。将信息填写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孕28~36周、37~40周各进行1次随访,指导孕妇去有助产资质的医疗卫生机构各进行1次产前检查。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等指导。将信息填写在第2-5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中。收到分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于3~7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将访视结果填写在产后访视记录表中。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检查(产后检查、一般检查和妇科检查),进行相关的健康指导,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保健机构检查。将检查结果填写在产后42周健康检查记录表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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