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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168团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询价公告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5-04-14 | 浏览 437 次]
导 读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经九师财务局采购办公室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对第九师168团环境...。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经九师财务局采购办公室的批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的规定,现对第九师168团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进行询价采购,请符合本次采购项目要求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报价。
一、采购项目编号:NJSTYCG—20150413
二、采购项目名称:第九师168团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二氧化硫分析仪、PM10分析仪、臭氧分析仪、雾气发生器、多元气体校准仪等监测设备。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产品质量按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合格(质量等级合格)。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2、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地点:第九师绿翔大厦二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后一概不退,报名联系人:董骊秦,报名电话:0901-3386583,邮箱521184751@qq.com。
4、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六、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的送达: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询价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九、询价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第一评标室。
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联系人:史金华 丁燕 刘国鹏
电 话:0901-3341911 3384317
地 址:新疆额敏县朝阳新区绿翔大厦二楼
十一、本询价公告同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九师门户网站发布。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2015年4月13日
一、采购项目编号:NJSTYCG—20150413
二、采购项目名称:第九师168团环境监测站监测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内容:二氧化硫分析仪、PM10分析仪、臭氧分析仪、雾气发生器、多元气体校准仪等监测设备。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能够提供快速、良好的售后服务;
3、产品质量按国家或行业标准验收合格(质量等级合格)。
五、报名及领取招标文件要求:
1、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时间:2015年4月14日-2015年4月20日上午10:00—13:30,下午15:30—19:00(北京时间)。
2、报名及领取询价文件地点:第九师绿翔大厦二楼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售出后一概不退,报名联系人:董骊秦,报名电话:0901-3386583,邮箱521184751@qq.com。
4、投标保证金:10000元,于投标截止时间前交至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九分中心,投标保证金以支票、汇票、电汇、网上银行支付等非现金形式交纳。不接受其它形式的投标保证金。
六、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11:00(北京时间)。
七、报价文件的送达:报价文件必须在报价文件送达截止时间前送达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采购项目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八、询价时间:2015年4月21日上午11:30(北京时间)。
九、询价地点: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第一评标室。
十、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联系人:史金华 丁燕 刘国鹏
电 话:0901-3341911 3384317
地 址:新疆额敏县朝阳新区绿翔大厦二楼
十一、本询价公告同时在兵团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九师门户网站发布。
兵团公共资源交易第九分中心
2015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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