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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师纳污坑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来源:建设局环保局 | 作者:建设局环保局 | 日期: 2017-10-04 | 浏览 23 次]
导 读 :第九师纳污坑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为贯彻落实兵团《水污染防治方案》,根据《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纳...。
第九师纳污坑塘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兵团《水污染防治方案》,根据《关于开展排查整治纳污坑塘环境问题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纳污坑塘环境整治工作的函》和兵环保局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我师认真研究部署,制定《第九师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实施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调查,根据排查出的纳污坑塘类型,严格按照“一坑一案、限期整治”的原则进行整治,为继续抓紧九师污染坑塘环境整治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整治目标
经排查,九师辖区内发现2个纳污坑塘,分别位于新疆弘富包装有限公司、新疆额敏县敏杰养猪场厂区内。对我师排查出来的2家生产企业,及时依法立案查处,要求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制定整治方案,限期完成纳污坑塘整治工作。
二、整治措施
(一)新疆弘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
1.基本情况。新疆弘富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位于团结农场,业主是张玉香。2016年8月该公司利用未发现该公司利用渗坑排放生产废水,环保局于2016年8月立案,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第九师环境检测站采样监测,确定污染物有毒有害成分。监测沉淀池水质:氨氮2.2mg/L、COD280mg/L、悬浮物15mg/L、PH6.8;储水池水质:氨氮2.12mg/L、COD157mg/L、悬浮物26mg/L、PH7.42。沉淀池、储水池废水较浑浊。
2.具休措施:该处纳污坑塘已无废水排入,2016年9月该公司将纳污坑塘污水、污泥抽取到本单位沉淀池中。并投资37万元,对污水处理设施进行提标改造工作,2017年5月31日完成一体化污水处理设施建设。6月已对纳污坑塘进行回填,纳污坑塘已整治完成。
3.下一步计划:加强日常监管,完善污染治理实施运行台账。
(二)新疆额敏县敏杰养猪场厂
1.基本情况:新疆额敏县敏杰养猪场厂,业主是季登杰。2017年5月,经排查,该猪场养殖废水利用未防渗措施的水塘存储。纳污坑塘有1个,容积约80立方米,团场环保部门对改企业责令整改。
2.具休措施:166团督促企业组织清运车辆将坑塘内的养殖废水及污泥清运至农用地进行综合利用。2017年6月15日该公司投资40余万元开工建设钢筋混凝土(C20砼,厚150MM)防渗池225立方米一个、沉淀池50立方米一个,四周用砖砌围护墙,彩板防水屋面,周围安装护栏及警示标牌。设计粪渣日处理50立方米,辅助干湿分离器,C20砼,厚150MM,75平方米粪渣晒场,粪渣晒干主要用作农田有机肥使用,废水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目前,防渗池和沉淀池已经完工,准备验收。
3.下一步计划:完善污染物排放台账,规定的范围内进行秋植绿化,场内种植果树或风景树。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部门联动。加强环境监察、监测等部门联动,及时掌握排查发现的纳污坑塘内主要特征污染物,对存在问题严重的,要立即采取相关处置措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
(二)强化信息公开。严格落实《信息公开条例》《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等要求,结合实际,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纳污坑塘环境问题整治工作,并在当地政府网站公开纳污坑塘整治工作方案。
(三)强化责任追究。将网格化监管责任落到实处,严格执法,认真履职。对在整治工作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组织不力、隐瞒不报、消极应对、未按时上报情况和逾期未完成整治任务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相关部门和人员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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