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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建明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7-04-25 | 浏览 7494 次]
导 读 : 何建明,现任九师党委书记、政委,塔城地委委员。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四川盐亭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入党,中央党校研...。
何建明,现任九师党委书记、政委,塔城地委委员。男,汉族,1961年9月出生,四川盐亭人,1983年9月参加工作,1986年11月入党,中央党校研究生学历(2002年8月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毕业),高级农艺师职称。
新疆兵团第九师党委书记、政委。
主要分工:主持党委工作,负责常委会的全面工作和师的政治工作。临时负责主持行政工作。
1979.11 塔里木农垦大学农学专业学生;
1983.07 待分配;
1983.09 农八师134团生产科科员;
1987.09 农八师134团生产科副科长;
1989.03 农八师134团副团长(其间:1989.04--1989.07北京农垦干部管理学院经济管理专业培训;
1991.09--1992.07 兵团党校青干班培训);
1994.08 农八师122团党委副书记、团长(其间:1996.04--1996.07 上海市委党校第三期兵团上海班培训);
1998.04 和管局党委常委、副局长;
1998.10 和管局党委副书记、局长;
2001.01 农十四师党委书记、政委,和田地委委员;
2002.03 农十二师党委常委、副师长(正师级)(其间:2002.09--2003.01 中央党校西部班培训;1999.09--2002.08 中央党校经济管理专业学习);
2003.04 农十师党委副书记、师长;
2006.01 农十师党委书记、师长;
2006.02 农十师党委书记、师长,阿勒泰地委委员;
2006.05 免去农十师党委书记、师长职务(其间:
2007.10 经报请兵团司令员办公会议批准,兵团监察局给予其行政撤职处分;2007.11经兵团党委研究并报请自治区党委批准,兵团纪委给予其撤销兵团党委委员,农十师党委书记、常委、委员职务处分;2006.09 免去阿勒泰地委委员职务);
2008.02 兵团农业局(畜牧兽医局、林业局)党组成员、副局长;
2015.01 第九师党委书记、政委;
2015.02 任现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