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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14-2015年新晋公务员应知应会考试
[来源:劳动局 | 作者:劳动局 | 日期: 2015-12-09 | 浏览 315 次]
导 读 :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14-2015年新晋公务员应知应会考试 为提高社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12月8日,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2014-2...。
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举办2014-2015年新晋公务员应知应会考试
为提高社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12月8日,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2014-2015年新晋公务员进行应知应会考试。此次考试采取闭卷的形式进行,共有15名新晋公务员参加。考试结束后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杨进明对新晋公务员提出了要求。
杨进明指出,社会保险政策性强,范围广,涉及民生的方方面面,加强政策、业务、基础学习,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显得尤其重要和迫切。应知应会考试能够促使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自觉学习掌握社保的政策和业务知识,强化基础、提高服务能力。
杨进明强调,要成为社保局的一名合格的公务员,一是要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做到“外树形象,内强素质,提升能力”。只有树立好的形象,才能做到提高工作效率,贯彻好党的政策,达到和谐的氛围。二是要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升个人的综合素质。随着工作中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不仅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理论水平,还必须具有谦虚谨慎的干事态度,宽以待人的个人修养。只有不断学习新知识,加强理论学习和业务学习,掌握新本领,开阔新思路,不断地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才能牢牢抓住工作的主动权,才能更好地为人民服务,做好本职工作。三是要爱岗敬业,履职尽责。要树立为人民服务思想,认真履行职责,不浮躁、不懈怠,踏踏实实干事,兢兢业业工作,时刻牢记自己的神圣职责,以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尽心竭力为党和人民工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四是要严于律已,廉洁自律。切实做到心不贪、手不长、嘴不馋,忠实地代表人民利益。作为社保经办机构人员应当对自己高标准、严要求,“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严于剖析自己,见微知著,防微杜渐。要时刻把党和人民的利益放在首位,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程恬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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