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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人发〔2012〕104号
[来源:党委统战部 | 作者:党委统战部 | 日期: 2013-06-06 | 浏览 420 次]
导 读 :关于兵团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申请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师人事局、工商联,兵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兵团非公有制...。
关于兵团非公有制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申请授予经济
专业技术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
各师人事局、工商联,兵直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兵团非公有制企业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工作,鼓励更多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积极投身兵团“三化建设”,更好地促进兵团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现对兵团非公有制企业人员申请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授予范围
兵团各级工商联和兵团工商联直属行业商会、协会三年以上会员单位(在新疆注册)的工作人员。
二、申报条件
作为主要负责人在本企业连续任职三年以上者,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一)经济效益类:
连续三年完成销售额3000万元以上,利税200万元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可申请授予高级经济师资格;从事经营管理的副总经理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连续三年完成销售额1000万元以上,利税100万元以上企业的董事长、总经理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二)投资类
投资兵团工农业、制造业、物流业、城镇化建设、水利交通、公共设施等实体经济,投资额(落地资金)达到5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可申请授予高级经济师资格;从事经营管理的副总经理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投资额(落地资金)达到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者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以上数据认定,均以企业连续三年呈报税务部门的财务报表为准。
(三)就业促进类
积极解决社会就业,连续三年就业人数维持在200人以上,并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五险)的(以三年缴费年终凭证,和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企业董事长、总经理可申请授予高级经济师资格;副总经理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连续三年就业人数维持在100人以上,并按国家规定为员工缴纳社保(五险)的(以三年缴费年终凭证,和社保基金管理中心出具的证明为准)企业董事长、总经理者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四)业绩成果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获得者可申请授予高级经济师资格;“兵团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获得者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2.所在企业产品被授予自治区以上知名品牌或著名商标的(以国家、自治区工商局文件为准),或所在企业被认定为省级以上高新技术企业称号(以省级文件为准)的董事长、总经理可申请授予高级经济师资格;副总经理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3.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省级以上二等奖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个人或企业获奖文件、证书为准),可申请授予高级经济师资格;个人或企业获得以上级别奖项三等奖的,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在科技创新、科技成果转化中取得重大经济和社会效益,获得师(市)级以上奖项的企业董事长、总经理(以个人或企业获奖文件、证书为准),可申请授予经济师资格。
三、其他
兵团非公有制企业聘用人员如符合各专业技术职务系列考试、评审及考核认定条件者,可按有关规定参加考试、评审或考核认定。
本文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往文件与本文不一致的,以本文为准。
附件:1.申请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程序及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2.兵团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二)(三)
兵团人事局
兵团工商联
2012年9月12日
附件1:
申请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程序及
申报材料内容和要求
一、程序
凡符合以上申报条件的人员,企业在进行为期5个工作日的公示后,以企业为单位向入会登记的工商联(商会)或行业商会进行申报。兵团工商联执常委、直属企业,直接报兵团工商联会员部审核;兵团直属行业商协会,在师工商联栏中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兵团工商联会员部。
二、申报材料内容及要求
1、《兵团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A4纸张,正反面打印)一式3份。符合申报条件(一)的填写《申报表一》;符合申报条件(二)或(三)的,填写《申报表二》;符合申报条件(四)的填写《申报表三》。
2. 申报企业提供如下材料:
(1)符合申报条件(一)或(二)的须提交税务部门认可的三年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一份(只提交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无效),并加盖企业和财务审计机构公章。
(2)符合授予条件(三)的,须提交企业连续三年社保年度缴费凭证复印件,由当地社保机构在复印件上签署证明意见,注明缴费人数,并加盖公章。
(3)符合申报条件(四)的须提交获得著名商标、奖项、品牌、称号的文件、证书等原件,留交复印件一份。各师 申报人员,由师职改办和工商联共同审核原件,复印件上注明“原件已审”由审核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上报;直属或行业商协会申报的人员,由兵团工商联会员部审核人签名后上报(审核人未签名、未加盖公章的复印件无效)。
(4)申报人任职文件或聘任书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要注明“原件已审”由审核人签名),并由法人亲笔签字,加盖企业公章。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复印件上要注明“原件已审”由审核人签名),加盖企业公章。
(6)一寸彩照3张(粘在申报表上),二寸彩照1张(备用)。
3.填表注意事项
(1)“单位推荐意见”栏:说明单位在何时何地进行公示,写明同意×××申报×××资格”,加盖企业公章,不能只写“同意”二字。
(2)表一“社会审计机构意见”栏须由社会财务审计机构填写对报表中利税数据的认可意见,并加盖公章;同时出具税务部门对三年完税数据的证明。
(3)表三“符合授予条件的说明”栏由符合申报条件(四)1.2.3条的申报人员对照条款,直接填写自己符合第几条,属于该条的那一种。
(4)“师工商联或直属、行业商会审查意见,师职改办意见栏”:师工商联或直属、行业商会,师职改办审查后,在该栏目中写明“同意×××申报×××职称”,领导签字并盖章。
(5)《申报表》附联系人电话、QQ号、地址、邮编等信息,以便及时联系。
附件2
兵团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
(反面)
兵团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二)
(反面)
兵团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三)
(反面)
兵团人事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印发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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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别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及时间 | ||||||||||||||
企业名称 | 拟申报职称 | ||||||||||||||
现任企业行政职务及时间 | |||||||||||||||
个人 工作 学习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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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连续三年销售额、利税情况 | |||||||||||||||
年 份 | 销 售 额 | 利 税 | |||||||||||||
2009年 | |||||||||||||||
2010年 | |||||||||||||||
2011年 | |||||||||||||||
注:利税是指企业当年的净利润+所得税、主营业务税金及附加。 | |||||||||||||||
单位推 荐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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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审计机构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师工商联或直属、行业商会审查意见 | 师职改部门审查意见 |
同意 申报 资格。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同意 申报 资格。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兵团工商联(商会)审查意见 |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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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职改办审批意见 |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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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别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现任专业技术职称及时间 | |||||||||||||||||||
企业名称: | 拟申报职称 | |||||||||||||||||||
现任企业行政职务及时间: | ||||||||||||||||||||
现户籍所在 | 何时来疆 | 企业类别 | ||||||||||||||||||
个人 工作 学习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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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兵团经济建设或就业情况(万元) | ||||||||||||||||||||
投资年份 | 投资项目(简称) | 投资额及资金到位情况 | 项目目前完成进度 | |||||||||||||||||
以下栏为符合第二类第4条申报者填写: | ||||||||||||||||||||
申报前3年度每年就业人数 | 社保机构证明意见并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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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前3年度每年社保缴纳额 | ||||||||||||||||||||
单位推荐 意 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社会审计机构意见(投资类填写)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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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工商联或直属、行业商会审查意见 | 师职改部门审查意见 | |
同意 申报 资格。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同意 申报 资格。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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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工商联(商会)审查意见 |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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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团职改办审批意见 | ||
公 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兵团非公有制企业优秀经营管理人员授予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三)
姓名 | 性别 | 出生年月 | 照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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族别 | 参加工作时间 | 政治面貌 | ||||||||||
学历 | 现任专业技术职务及时间 | |||||||||||
企业名称: | 拟申报职称 | |||||||||||
现任企业行政职务及时间: | ||||||||||||
何年何月何部门授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称号 | ||||||||||||
个人 工作 学习 简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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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明符合哪一条“申报条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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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推 荐意见 |
公 章 年 月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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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商标 称号.获奖 原件审核 |
原件文号、标题、时间等 审核人签字 公章 年 月 日 |
兵团人事局办公室 2012年9月12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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