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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5-09-07 | 浏览 314 次]
导 读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填报单位:第九师水利局序号办事指南 要素名称内容1事项名称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2...。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服务项目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第九师水利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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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办事指南 要素名称 | 内容 |
1 | 事项名称 | 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件审批 |
2 | 法定依据 |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令第412号) 水利部《关于印发<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水建〔1998〕16号) |
3 | 受理条件 | 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已通过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审批时间未超过三年;初步设计报告内的任务、规模、投资与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相一致。 |
4 | 申请材料 | 1.要求审查的上报文。 2.符合资质要求的设计单位编制的设计报告10套(枢纽工程需报地质报告单行本5套、概算单行本2套;有特殊要求的工程需附相关专题报告)。 3.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文件。 |
5 | 审批流程 | 1.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合法性审查。 2.受理后,委托相关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受托单位审查后将审查意见报九师水利局。 3.签发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6 | 审批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
7 | 承诺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
8 | 是否收费 | 否 |
9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绿翔大厦二楼行政审批大厅 |
10 | 联系电话 | 0901-3384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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