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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项目办事指南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5-09-07 | 浏览 319 次]
导 读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项目办事指南填报单位:第九师水利局序号办事指南 要素名称内容1事项名称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2法定依据《中...。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项目办事指南
 

填报单位:第九师水利局
序号 办事指南                  要素名称 内容
1 事项名称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2 法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 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 第31号)
3 受理条件 符合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已编制水工程设计报告;相关第三方意见   。
4 申请材料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2、水工程所依据的规划(相关材料)、文件或专题论证报告等相关资料;
3、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10套,对只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水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报告10套;
4、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5、审查签署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5 审批流程 1.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将受理后的材料及时转头相关部门。
2.相关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局领导签批。
3.局领导签发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6 审批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7 承诺时限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8 是否收费
9 办理地点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绿翔大厦二楼行政审批大厅
10 联系电话 0901-33843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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