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项目办事指南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5-09-07 | 浏览 319 次]
导 读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项目办事指南填报单位:第九师水利局序号办事指南 要素名称内容1事项名称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2法定依据《中...。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项目办事指南 |
||
序号 | 办事指南 要素名称 | 内容 |
1 | 事项名称 |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审查 |
2 | 法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主席令 第74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主席令第88号) 《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第412号令) 《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制度管理办法(试行)》(水利部令 第31号) |
3 | 受理条件 | 符合流域规划、防洪规划;已编制水工程设计报告;相关第三方意见 。 |
4 | 申请材料 | 1、水工程建设规划同意书申请表; 2、水工程所依据的规划(相关材料)、文件或专题论证报告等相关资料; 3、拟报批水工程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申请报告、备案材料)10套,对只编制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的水工程,提供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报告10套; 4、与第三者利害关系的相关说明; 5、审查签署机关要求的其他材料。 |
5 | 审批流程 | 1.窗口工作人员接收申报材料,审查材料是否符合要求,出具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书面凭证;将受理后的材料及时转头相关部门。 2.相关部门审核并提出意见,报局领导签批。 3.局领导签发准予或不予许可的决定。 |
6 | 审批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
7 | 承诺时限 | 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办理完毕 |
8 | 是否收费 | 否 |
9 | 办理地点 |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绿翔大厦二楼行政审批大厅 |
10 | 联系电话 | 0901-3384362 |
<< 上一篇:水利基建项目初步设计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