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关于印发九师机关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师办发〔2015〕68号】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6-08-17 | 浏览 295 次]
导 读 :师办发〔2015〕68号各团场,师机关各部门,师直属各单位: 《九师机关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10月27日师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
师办发〔2015〕68号
《九师机关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已经2015年10月27日师党委常委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九师办公室
2015年11月3日
九师机关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做好师机关干部健康体检工作,保障师机关干部身体健康,制定师机关干部健康体检工作实施方案。一、健康体检范围
师机关编内在岗干部。师级干部每年体检1次,处级干部每2年体检1次,科级及以下干部每3年体检1次,已婚妇女干部每年增加1次妇科体检。
二、健康体检费标准
师级干部体检费1200元/人,处级干部体检费800元/人,科级及以下干部体检费600元/人,已婚妇女干部妇科体检费400元/人。体检费纳入师财务预算。
三、健康体检方式
体检单位为师医院体检中心,健康体检不住院,确需住院的按有关规定执行。体检方式为统一时间集中体检。
四、其他
1. 执行时间为实施方案通过之日。
2. 师医院根据体检费标准确定体检项目,并建立干部健康档案。
3.各团场、各单位可参照执行。
<< 上一篇:印发关于促进九师职工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