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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更新九师朝阳新区及各团场团部土地定级及区域平均地价的通知【师办发〔2017〕2号】
[来源:办公室 | 作者:办公室 | 日期: 2017-01-18 | 浏览 122 次]
导 读 :师办发〔2017〕2号各团场,师机关有关部门: 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地价杠杆的重要作用,促进土地优化,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
师办发〔2017〕2号
各团场,师机关有关部门:
为加强土地资源管理,充分发挥地价杠杆的重要作用,促进土地优化,保障国有资产的合理收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国有土地资产管理的通知》(国发〔2001〕15号)和国土资源部《城镇土地分等定级规程》、《城镇土地估价规程》,师对朝阳新区及各团场团部土地定级和区域平均地价依法进行更新,目前已通过师初审和兵团国土资源局验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次区域平均地价基准日为2015年12月31日。
二、土地定级及区域平均地价范围
(一)师朝阳新区土地定级及区域平均地价范围
师朝阳新区区域范围共2.66平方公里,土地定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
(二)各团场土地定级及区域平均地价范围
1.土地定级团场3个,166团、167团和168团北区,土地定级分为Ⅰ级、Ⅱ级、Ⅲ级,主要范围:166团团部3.14平方公里、167团团部3.67平方公里、168团北区团部3.21平方公里。
2.非土地定级团场8个,团场和范围分别为:161团团部1.06平方公里、162团团部1.17平方公里、163团团部1.90平方公里、164团团部2.37平方公里、165团团部1.35平方公里、168团南区团部1.26平方公里、170团团部1.70平方公里、团结农场场部1.80平方公里。
三、区域平均地价主要反映各类均质区域(包括级别)国有土地使用权平均价格的总体水平及变化趋势,是政府管理土地、指导土地利用、引导房地产市场的重要手段,是对土地使用权出让、转让、出租、抵押等宗地价格评估的主要依据,也是确定土地租金、使用税费的依据。
四、本次区域平均地价分别评估确定法定最高年限(商业40年、住宅70年、工业50年)的平均价格。
五、以本区域平均地价为基础评定宗地价格时,必须根据具体宗地各种地价因素与区域平均地价对应的土地级别区域整体影响因素状况的差别进行因素修正。修正工作必须由具有地价评估资格的地价评估机构进行。
六、本次区域平均地价更新成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施行。原2006年公告实施的基准地价同时废止。
七、本次区域平均地价实施中的具体问题由师国土资源局负责解释。
附件:九师朝阳新区及各团场团部土地定级及区域平均地价更新表
九师办公室
2017年1月11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九师朝阳新区及各团场团部土地定级及区域平均地价更新表
单位:元/平方米
类别 单位 |
一级地 | 二级地 | 三级地 | ||||||
商服 | 住宅 | 工业 | 商服 | 住宅 | 工业 | 商服 | 住宅 | 工业 | |
朝阳新区区 | 624 | 206 | / | 368 | 142 | / | 169 | 97 | 85 |
166团 | 145 | 113 | / | 120 | 100 | 90 | 102 | 89 | 84 |
167团 | 135 | 105 | / | 110 | 95 | 90 | 99 | 88 | 84 |
168团北区 | 138 | 108 | / | 112 | 97 | 90 | 102 | 89 | 84 |
161团 | 168 | 101 | 62 | ||||||
162团 | 125 | 100 | 97 | ||||||
163团 | 130 | 104 | 97 | ||||||
164团 | 118 | 100 | 97 | ||||||
165团 | 120 | 90 | 84 | ||||||
168团南区区 | 124 | 99 | 84 | ||||||
170团 | 115 | 90 | 84 | ||||||
团结农场 | 126 | 95 | 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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