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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口计生委
单位概况:
第九师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行政编制4人,设领导职数2名,业务职数2名。现有编制为1名主任、1名副主任、1名业务及1名离岗人员。第九师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要职能是制定人口发展规划和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综合治理,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职能。确保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责任的落实,全面落实计划生育奖励政策,完善生育政策有序实施。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计划生育法律、法规、方针、政策,拟定第九师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政策规定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第九师人口发展战略和中长期规划,开展人口预测工作;编制人口和计划生育年度计划和事业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相关的社会经经济政策;推动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治理;会同有关部门做好人口和计划生育统计工作。
三、负责编制第九师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研究规划,组织开展对人口和计划生育重大问题的综合性、前瞻性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负责第九师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制定生殖保健技术服务规范并指导实施;参与做好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工作;负责避孕药具的供应管理。
五、拟定第九师人口和计划生育宣传教育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六、编报第九师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和基本建设等各项经费的预算及计划生育药具需求计划。
七、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八、负责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对外交流与合作;管理人口和计划生育援助项目。
九、承担第九师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的考核评估工作。
十、负责所属事业单位的管理工作。
十一、承办第九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于敏秀:综合管理;落实政策;人口计生事业经费投入和经费管理;优质服务;人口统计和信息化建设;药具管理;办公室工作。
左丽华:宣传教育;流动人口管理和服务;协会工作;创建文明部局工作。
联系方式:
地址:第九师朝阳街师机关大楼五楼
邮政编码:834601
电话:0901 3341206
传真:0901 33412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