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站内搜索
统计局
单位概况:
1969年第九师成立,至1981年(包括农垦局期间),师(农垦局)配备综合统计人员1人。1982年九师建制恢复后,在师计划财务处配备统计人员1-2人。1995年4月6日,机构改革中统计机构从原计财处分离出来,成立农九师统计局(副处级),行政编制5人。2004年4月农九师机关机构改革,统计局升格为一级局(正处级),行政编制5人,现有5人。师社会经济调查队于2007年成立,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编制2人,现有人员3人。全师9个团场分别设置专职综合统计人员1名,一般团场统计岗位设在发改科,中心团场统计岗位于2006年由师主要领导协调编办、财务部门及团场设在财务科。有2个团场(166、167团)基层连队设有专职统计,其余基层连队是报账员兼统计、技术员兼统计或统计兼其他职务。独立核算工交建商企业及所属产业活动单位均设有专兼职统计人员,没有设置统计机构。事业、行政单位均为会计兼统计。全师在岗统计人员261人,其中:农牧团场190人,占72.8%;大专及以上183人,占76.2%;具有统计技术职称的43人,占16.5%;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176人,占88.3%。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有关的统计工作的方针、政策、法规和规章,并组织实施。
二、建立和完善统计指标体系,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各单位的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审查和审批各团场、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和调查方案;负责统计调查的审批管理工作。
三、组织实施国家、自治区、兵团布置的各项重大国情国力、区情区力普查工作;组织实施农九师各项普查及调查工作。
四、组织执行兵团的统计报表制度;组织指导农九师统计基础工作。
五、收集、整理、提供农九师基本统计资料;对农九师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及时向师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建议;收集、整理、提供国家、自治区、兵团基本统计资料,开展分析研究。
六、统一评估、核定、管理、公布农九师的基本统计资料,定期向社会发布农九师国民经济、科技进步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
七、建立健全和管理师、团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兵师宏观经济数据库和师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协调各团场、各部门统计数据库网络建设。
八、组织、指导农九师统计科学研究、统计教育和培训工作;协调做好统计从业资格及继续教育培训考试工作。
九、组织统计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监督检查。
十、承办兵、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第九师统计局党组书记、局长:马民
领导分工
1、主持师统计局全面工作,并根据分工,抓好部分具体工作。
2、组织各专业搜集整理全师性统计资料,并进行分析研究;对全师社会、经济情况进行预测、监督,及时为师党委和其他有关部门提供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并提出建议。
3、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结合本地实际,组织制定本师统计工作计划和统计调查实施方案,领导和协调全师统计工作。
4、履行行政执法职能,组织协调全师各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实施,组织指导和协调全师统计法制建设和统计法规的执行情况检查工作,查处统计违法行为。
5、组织落实好师党委及上级统计部门布置的各项中心工作。
联系方式:
0901-3384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