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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联
单位概况: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妇女联合会(简称妇联)是九师党委联系全师各族各界妇女的群众组织。它具有广泛的群众性和社会性,是党联系妇女群众的桥梁和纽带,是九师重要社会支柱之一。成立于2006年,2013年7月与师工会分设,其基本功能是代表、捍卫妇女权益、促进男女平等,同时维护少年儿童权益,以及在全师女性中组织开展各项工作对师党委工作的支持。
职能职责:
一、根据《中华全国妇女联合会章程》的规定及师党委和兵团妇联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师妇女、儿童、家庭工作的计划和具体措施,组织召开委员会会议。
二、负责动员和组织全师广大妇女积极投身于以构建和谐社会为目标,以提高妇女素质为宗旨,以“四有、四自”教育为主要内容的“巾帼建功”活动。总结推广开展这一活动的经验,宣传表彰先进典型,激发妇女参与经济建设的积极性。
三、依照《妇女权益保障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开展普法宣传和教育,认真做好来信来访以及法律咨询工作,并配合有关部门抓好典型案例的调查处理。
四、负责做好各族妇女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她们的学习和生活,反映她们的意见、建议和要求,为妇女办好事、办实事。
五、负责开展“五好文明家庭”评选活动,积极倡导文明、健康、科学的生活方式。
六、负责宣传、表彰妇女中的先进人物和事迹,促进妇女人才的成长,并向党组织推荐优秀妇女人才。
七、负责基层妇女组织的组织建设和思想建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信息,及时向师党委和兵团妇联传递妇女、儿童及家庭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八、负责全师妇女的文化生活,组织开展有利于妇女团结、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娱乐活动。
九、完成师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组织机构:
师妇联主席:高莉梅
师妇联业务:景忠霞,
部门同时承担:师妇儿工委办公室工作。
领导分工:
一、在师党委和兵团妇联的领导下,负责全师妇联的全面工作。
二、宣传、动员全师广大妇女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完成师党委和兵团妇联交给的各项任务。
三、经常深入基层,参与调查研究, 掌握信息,及时向师党委和兵团妇联传递妇女、儿童及家庭方面的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可靠的依据。
四、根据各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和师党委、兵团妇联的要求,研究制定九师妇联的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五、负责主持召开妇女代表大会、执行委员会会议,研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计划。
六、负责抓好本部门的思想建设和作风建设,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提高本部门的业务素质。
七、负责协调好妇联与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
八、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联系方式:
师妇联主席电话:0901——3384220
师妇联业务电话:0901——3384372
传真:0901——33843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