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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联
单位概况:
残联是将残疾人自身代表组织、社会福利团体和事业管理机构融为一体的残疾人事业团体,具有“代表、服务、管理”职能;代表残疾人的共同利益,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开展各项业务和活动,直接为残疾人服务;承担师委托的部分行政职能,发展和管理残疾人事业。残联业务上接受有关部门对口指导,与各团建立业务关系。师残联于2010年与民政局分开,实现机构单列,正处级,编制3人。
职能职责:
⒈听取残疾人意见,反映残疾人需求,维护残疾人权益,为残疾人服务。
⒊弘扬人道主义,宣传残疾人事业,沟通政府、社会与残疾人之间的联系,动员社会理解、尊重、关心、帮助残疾人。
⒋开展残疾人康复、教育、劳动就业、扶贫、文化、体育、科研、用品供应、福利、社会服务、无障碍设施和残疾预防等工作,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扶助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
⒌协助研究、制定和实施残疾人事业的法规、政策、规划和计划,对有关业务领域进行指导和管理。
⒍承担师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⒎负责对各类残疾人社会团体组织进行监督管理。
⒑承办师党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组织机构:
⒉团结、教育残疾人遵守法律、履行应尽的义务,发扬乐观进取精神,自尊、自信、自强、自立,为社会主义建设贡献力量。
⒏开展为发展残疾人事业的募捐、助残活动。
⒐开展残疾人事业的交流和合作。
康复部 (组联部、维权部):组织制定和实施残疾人康复工作计划;承担残疾人康复工作日常业务;指导和协调残疾人康复机构的业务工作;协调康复技术专家指导工作和康复技术服务工作;指导残疾人用品开发、供应、服务;推广高新科技成果在康复领域的应用;开展残疾预防辅导工作;组织康复人才培训。
协助有关部门研究拟定有关维护残疾人权益、发展残疾人事业的规章,配合有关方面对有关优惠政策执行情况进行检查;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法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普法宣传工作,为残疾人提供法律援助和服务;负责残疾人的来信来访工作;负责无障碍设施建设的推进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工作者培训计划;调查残疾人状况,管理和发放残疾人证;教育、培养残疾人;指导基层和社区残疾人工作,组织志愿者助残活动;指导基层残联综合服务设施建设。
教育就业部(宣传文体部):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残疾人教育工作计划;促进残疾人学前教育、义务教育、职业教育、高级中等以上教育和成人教育;负责盲文、手语的推广。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残疾人劳动就业工作计划;指导残疾人兴办残疾人福利企业;指导开展残疾人按比例就业工作;负责残疾人劳动服务网络的建设与工作;组织实施残疾人专项扶贫;协助有关部门开展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
组织制定并实施残疾人事业的宣传和文体工作计划,宣传兵、师发展残疾人事业的方针、政策;负责为残疾人提供特需读物和精神文化产品,推动残疾人信息交流无障碍的协调工作;开展残疾人文化、艺术活动;管理和发展残疾人体育。
承担各类残疾人专门协会的日常工作。
办公室(师残疾人工作协调委员会秘书处):综合协调残疾人事业政务、事务;负责残联工作会议的组织安排及议定事项的督办;负责信息、统计、文秘、档案、机要、保密、后勤管理等工作;承担师残工委秘书处日常工作。
调查研究残疾人问题及与残疾人利益密切相关的经济、政治、社会问题,研究残疾人事业发展的理论、政策,提供决策依据和建议;负责起草重要报告、领导讲话、综合性文件。
负责基层残疾人组织自身建设;联络、表彰残疾人。负责机关党群和精神文明建设;绩效考评、文明部局创建等工作。
领导分工:
巴增刚,男,汉族,1967年11月生,河北玉田人,1984年10月参加工作,1989年8月入党,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高级政工师。主管残疾人全盘工作。
联系方式:
残联理事长,巴增刚,办公室电话0901-3349497
残联业务,廉桂,办公室电话0901-3341014,邮箱:jscl@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