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疾控中心
单位概况:
第九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卫生防疫站)根据师编发(1986)07号文件于一九八六年成立,为师属事业单位,级别正团级,编制十七人。设置科室:站办室、卫生科、防疫科,人员配置5人。一九九三年建成师防疫站办公楼,防保工作项目全面开展和完善。二00三年根据师编发(2003)7号文件, 农九师卫生防疫站改置为“农九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农九师妇幼保健中心”。设置科室:中心办公室、疾控科、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科、健康教育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科。二0一三年改置为“第九师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第九师妇幼保健中心”。人员编置十七人。中心领导2人,专业技术人员15人。2015年在岗:中心领导2人,专业技术人员14人。学历:本科:7人、大专:7人、中专2人。职称:副主任医师6人,农艺师1人。中级4人,初级(师)2人,初级(士)1人,助理会师1人,无职称1人。
基本建设:建站时办公用房160m2。一九九三年建成办公大楼1136 m2。二00四年建成办公楼1868.24 m2。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要工作任务:开展疾病预防控制工作和妇幼保健工作。
职能职责:
1、完成上级下达的疾病预防控制任务,负责疾病预防控制具体工作的管理和落实;负责疫苗使用管理,组织实施免疫、消毒、控制病媒生物和危害。
2、负责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与信息收集、报告,落实具体控制措施。
3、收集、分析、上报传染病发病、流行情况。做好疫情监测预报和疫情检索、病菌(毒)检验,负责疫区调查处理。开展病原微生物常规检验和常见污染物的检验。
4、承担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与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任务。
5、负责医疗卫生事件的监测调查,落实具体控制措施。指导医疗卫生机构和社区卫生组织开展卫生防病工作,负责考核和评价,对从事疾病预防控制相关工作的人员进行培训。监测干预危害健康因素,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卫生学评价和采取现场干预控制措施。
6、参与制定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对突发传染病、不明原因疾病、免疫接种反应、食物中毒、职业中毒等公共卫生事件的信息收集和协调处理。负责疫情和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报告,指导团和有关部门收集、报告疫情。
组织机构:
一、机构领导: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主任姚庆华
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副主任李德学
二、中心科室:
中心办公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妇幼保健科、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科、检验科、健康教育科。
领导分工:
中心主任:全面负责中心党务、行政、人事、业务、财务等工作。主管业务:结核病预防控制、健康危害因素监测、检验监测及质量管理、生物制品管理、妇幼保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科研与培训等工作。对口管理的科室:中心办公室、健康危害因素监测科、妇幼保健科、检验监测科。
中心副主任:协助中心主任抓好中心各项工作。全面负责:健康教育、计划免疫、传染病、地方病、寄生虫病、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卫生信息服务、精神文明建设、工会、计划生育。对口管理的科室:疾病预防控制科,健康教育科。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901-3383301 0901-3387367
传真:0901-3383301 3350747
疾控科:0901-3350748
监测科:0901-3350670
健教科:0901-3352289
检验科:0901-3349468
妇幼科:0901-3349713
咨询台:0901-33497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