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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公室
单位概况:
具体负责全师各类大会及以师名义召开的其它会议的准备工作及会议期间的有关服务工作,起草和修改领导讲话及会议有关文稿;负责协调师机关各部门的有关工作;负责九师党政系统办公自动化的统一规划、协调;负责对各团场、师直企事业党委办公室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负责九师外事、侨务、旅游、法制工作;负责师旅游负责师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农九师国家保密局)、党委机要局、机关事务管理局、档案室、党委史志办公室(史志办公室)及师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职能职责:
(一)负责全面了解九师经济与社会发展情况,及时掌握重大动态,为师党委、农九师科学决策发挥参谋作用。
(二)负责机关各部门的联络;负责师领导交办工作的协调办理及专门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 负责师党委常委会议、政委办公会议、师长办公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负责起草校队师主要领导讲话;负责师党委、农九师和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校对、翻译、文印及文电收发,立卷归档、保密、印信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负责兵团级九师党委、九师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九师的党政信息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七)负责师党政系统办公自动化的统一规划、协调;负责对各团场、师直企事业党委办公室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师党委、农九师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农九师领导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兵团机关及地方领导来农九师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师党委、师公文的政策性审核把关;负责九师人大及代表的联络工作。
(十)负责退出现职的九师领导及机关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师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党委机要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档案室、党委史志办公室(史志办公室)及师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师党委;农九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办公室的值班和机关各部门、各团场、师直企事业单位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
(十四)负责师外事、侨务、旅游、法制、信息化工作,研究拟定师外事、侨务、旅游、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机关各部门的联络;负责师领导交办工作的协调办理及专门会议的会务工作。
(三) 负责师党委常委会议、政委办公会议、师长办公会议的会务服务工作;负责起草校队师主要领导讲话;负责师党委、农九师和办公室文件、文稿的起草、校对、翻译、文印及文电收发,立卷归档、保密、印信管理工作。
(四)负责对各单位、各部门的请示、报告提出意见,报分管领导审批。
(五)负责兵团级九师党委、九师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领导重要批示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工作。
(六)负责九师的党政信息工作,收集信息、反映动态,为领导决策提供服务。
(七)负责师党政系统办公自动化的统一规划、协调;负责对各团场、师直企事业党委办公室的工作进行业务指导。
(八)负责师党委、农九师会议的会务工作和农九师领导重大活动的组织安排;负责兵团机关及地方领导来农九师的接待工作。
(九)负责师党委、师公文的政策性审核把关;负责九师人大及代表的联络工作。
(十)负责退出现职的九师领导及机关退休干部的服务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师党委保密委员会办公室(国家保密局)、党委机要局、机关事务管理局、信访局、档案室、党委史志办公室(史志办公室)及师驻外办事机构的管理工作。
(十二)承办师党委;农九师交办的其他事项。
(十三)负责办公室的值班和机关各部门、各团场、师直企事业单位值班情况的检查、督促。
(十四)负责师外事、侨务、旅游、法制、信息化工作,研究拟定师外事、侨务、旅游、信息化工作的规章和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
组织机构:
师党委办公室、办公室 正处级单位 下设二级局:机要局、保密局、档案局、史志办、机关事务管理局、旅游局。
下设机构:秘书办、财务室、综合办、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下设机构:秘书办、财务室、综合办、信息技术(服务)中心。
领导分工:
李志波 师“两办”主任 负责办公室全面工作,负责机关事务管理局、法制办、 旅游局、侨务、外事、信息督查、 信息化工作。
联系方式:
办公室电话:0901-33846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