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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委宣传部
单位概况:
第九师党委宣传部 (文化广播电视局、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物局)是第九师党委、第九师主管意识形态方面工作和文化艺术事业、广播电视宣传、广播电视事业、新闻出版事业和精神文明建设的综合职能部门。
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 、法律法规,拟定第九师宣传思想、文化艺术、广播电视、新闻出版事业和精神文明 建设的发展战略、发展规划 及工作任务并组织实施、组织开展社会宣传、形势任务的 宣传和对外宣传。
(二)负责组织、协调第九师理论 研究、理论学习、理论宣传工作;规划和指导干部的理论教育;负责第九师讲师团 的组织、协调、管理 工作;指导社会科学研究活动。
(三)负责指导、协调第九师 新闻宣传工作和第九师新闻单位的工作;组织、协调第九师重大新闻宣传活动。
(四)指导、协调第九师各类社会文化事业的发展;指导专业艺术表演团体的工作;管理第九师范围内的文化市场和 对外文化交流工作。
(五)指导、协调第九师广播电视创作;监督管理广播电视节目传输,确保广播电视节目安全播出
(六)指导、协调广播电视科技工作;规划和管理广播电视专用网,指导分级建设和开发工作。
(七)规划、实施第九师宣传、文化、广播电视、新闻出版、精神文明建设项目。
(八)规划、指导和检查第九师精神文明建设工作;组织和管理“百县千乡宣传文化工程”建设项目;组织实施 “西部开发助学工程”。
(九)负责管理第九师政工系列的职称工作。
(十)负责所属事业单位有关业务工作指导。
(十一)承办第九师党委、第九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组织机构:
第九师党委宣传部(文化广播电视局 、新闻出版局、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文物局),正处级,核定行政编制7名,设领导职数3名。
领导分工:
1.李伟道 师党委宣传部部长、文广局(文物局、新闻出版局)局长 负责师党委宣传部、文广局及宣传部文联党支部全面工作。
2.邵永剑 师文广局副局长,负责文化建设、文化行政审批、部门党建、绩效考核、外宣、新闻出版、中心组学习工作,联系《北疆时报》社。
3.罗 岩 师文明办副主任,负责师精神文明建设、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设、理论研究、政工职称评审、讲师团工作,联系师豫剧团。
4.周立文 师文广局副局长(辽宁援疆干部)负责广播电影电视、文物管理工作,联系九师电视台。
联系方式:
师党委宣传部办公室 电话:0901-3387031电子邮箱:xuanchuanbu9@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