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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单位概况:
第九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第九师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在九师编委的领导下,负责九师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机构编制委员会的领导下,贯彻执行国家、兵团关于行政、事业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及机构编制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统一管理全师各级党委机关、人民团体机关及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负责九师行政、事业管理体制与机构改革的具体工作;审核师直机关各部门职能配置、内设机构、人员编制规定(方案)和事业单位的机构名称、隶属关系、职责任务、机构规格、内设机构、经费形式、人员编制、人员结构、领导职数方案,并组织监督实施。全师党委机关、群团机构和事业单位机构的设立、调整、撤并、更名、挂牌及领导职数等事宜的管理、审核和报批工作。根据兵团下达的编制总额,负责各类编制的管理、分配工作。师直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空编审批工作,拟定师直机关、事业单位以编制为依据的增人计划,审核、办理新增及调动人员的控编、列编注册手续。全师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证》的实施与管理工作;全师机关、事业单位的年度统计工作。贯彻执行国家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并组织监督实施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完成师党委、兵团编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下设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九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负责全师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变更登记、年度检验、注销登记等。
职能职责:
九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正处级。第九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是第九师机构编制委员会的常设办事机构,既是党委机构,又是行政机构。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以及事业单位管理体制的机构改革的方针、政策、法规;研究提出第九师行政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管理体制和机构改革的总体方案,经批准后组织实施。(二)管理第九师机构编制工作;拟定第九师机构编制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三)协调第九师机关各部门、各团场机关职能配置、调整及职责分工。
(四)指导各团场机构编制工作。
(五)负责第九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工作。
(六)承办第九师党委、第九师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其他事项
第九师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内设事业单位登记管理科并对外使用第九师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的牌子。
组织机构:
领导分工:
第九师编办主任董新民统筹领导编办各项日常业务工作。
联系方式:
编办领导联系方式:主任:董新民
电话:3384533
编办业务联系方式:
业务:李新风
电话:33414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