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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律检查委员会
单位概况:
     九师纪律检查委员会,简称九师纪委或九师纪检委,是九师党委重要的纪律检查机关。九师纪委成立于上世纪80年代初,1993年与师监察局合署办公,实行一套人马两块牌子,履行党的纪律检查和行政监察两种职能,对师党委全面负责。30多年来,师纪委监察局在师历届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兵团纪委的坚强指导下,遵循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持改革开放,坚持从严治党,围绕中心工作,协助党委管好党风,集中力量管好党纪。结合九师实际,履行“保护、监督、惩处、教育”的职能,开展了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教育、查处案件、专项治理和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等工作,健全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和监督制约机制,教育党员、干部增强了党性党纪观念和反腐倡廉的自觉性,有力地促进了九师经济社会全面发展。十八大召开以后,师纪检监察机关按照中纪委和兵团纪委要求,围绕中心,聚集主业,全面落实“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把工作重心 转移到执纪监督问责上来,聚精会神抓监督,全力以赴抓执纪,一心一意抓问责,突出主业主责,营造风正气顺的发展环境,为师党委确定的宏伟目标保驾护航。
    师纪委监察局现有10人,编制 11人,七个内设机构,领导职数4个。
    师纪委监察局办公室地点在师机关二楼,2—05至2—17室。

 
职能职责:
 
    办公室(组织部、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负责公文运转、会务、财务、信息、保密等日常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文明部局创建及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制定师纪检监察制度和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政策法规的咨询和解释工作。
负责系统内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承办有关干部人事管理工作;负责系统内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系统内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及国家法律等方面方面的情况;受理有关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问题线索初核和案件审查等工作。
    宣传部(研究室):组织协调师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新闻发布和廉政文化建设工作;收集整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研判、处置并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综合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调研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
    党风政风监督室(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综合协调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情况的监督检查;综合协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作风建设、廉洁自律等有关规定的贯彻落实,开展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承担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工作。
    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受理对党组织、党员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受理不服党纪政纪处分和其他处理的申诉;受理群众来信来访和网络举报工作;负责对重要案件线索实行集中管理;负责对查办案件的相关工作进行组织协调;负责对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对上级交办和领导批办的案件进行督促办理;负责对查办案件及其有关专项工作情况进行统计分析。
    案件审理室:审理委局直接检查处理和团级党委报批或备案的案件:负责承办权限内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案件;承担监察局行政复议、行政应诉等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第二纪检监察室负责检查联系单位领导班子及师党委管理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联系单位党委(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委(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承办联系单位师党委管理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和其他比较重要复杂案件的查处工作;参加联系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单位师党委管理干部的诫勉谈话、廉政谈话等工作;监督、指导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第一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还负责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工作;综合分析和研究党的政治纪律执行情况并提出工作建议;组织协调师政治纪律案件的查办工作;负责政治纪律案件问题线索的管理工作;负责师党员领导干部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及关联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工作。
 
 
组织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聚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围绕监督执纪问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提高履职能力,将更多的人员和力量调整到监督执纪问责的主业上来,根据工作需要和兵团纪委监察局的要求,师纪委监察局坚持“三个不增加”原则对内部进行了调整。即内设机构数量不增加,领导职数不增加,行政编制不增加。调整后师纪委监察内设机构为六室一部。
    1.办公室(组织部、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2.宣传部(研究室);
    3.党风政风监督室(九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4.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5.案件审理室;
    6.第一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
    7.第二纪检监察室。
 
领导分工:
    
    根据师纪委领导干部调整情况,现对师纪委常委班子成员工作分工进行调整。
    邢正梅:师党委常委、纪委书记。主持师纪委全面工作。
    赵根成:师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协助邢正梅同志处理纪委日常工作,主持监察局工作。主要负责宣传教育、案件审理、申诉复查、党风政风监督、政策法规、干部培训、纪检监察学会、执法监察、纠风等方面工作,分管办公室(组织部、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宣传部、案件审理室。
    谢立华:师纪委副书记,协助赵根成同志工作。主要负责信访举报、案件检查、案件监督管理等方面工作。分管第二纪检监察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
    查新灵:师纪委常委、监察局副局长。协助赵根成同志处理监察局工作;负责党风政风监督、执法监察、纠风工作;协助谢立华同志负责案件检查工作。分管第一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党风政风监督室(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吴新国:师纪委常委、审计局局长。负责向师纪委、监察局反映审计工作中发现的违纪问题以及协调处理与审计工作有关的其他方面事宜。
    瞿桂新:师纪委常委、组织部副部长、人事局副局长。负责协调处理干部人事工作中的违纪问题以及组织部、人事局与纪委、监察局有关的其他方面工作事宜。
 
 
联系方式:
     1.办公室(组织部、法规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联系电话:3384575
      2.宣传部(研究室)联系电话:3384575
      3.党风政风监督室(九师纠正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联系电话:3384223
      4.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联系电话:3384575     举报电话:12388
      5.案件审理室联系电话:3384562
      6.第一纪检监察室(政治纪律监督检查室)联系电话:3384223
      7.第二纪检监察室联系电话;3384234     3352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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