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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生育保险支出
[来源:劳动局 | 作者:劳动局 | 日期: 2016-12-20 | 浏览 91 次]
导 读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是指为参保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而提供的各项保险。参保单位每月办理生育保险业务时,须提供以下资...。
生育保险待遇支付是指为参保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障而提供的各项保险。
参保单位每月办理生育保险业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表一)》;
(2)《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表二)》;
(3)准生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证(职工自愿领取);
(6)出院证;
(7)住院发票及复印件;
(8)费用清单;
(9)住院病例;
(10)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1)参保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除提供以上报销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因公外出学习、开会等文件或传真明电。
另:男职工家属生育报销时,附夫妻双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表二)》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单位劳资科还需出具职工家属无工作证明。
参保单位每月办理生育保险业务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表一)》;
(2)《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表二)》;
(3)准生证;
(4)出生医学证明;
(5)独生子女证(职工自愿领取);
(6)出院证;
(7)住院发票及复印件;
(8)费用清单;
(9)住院病例;
(10)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及本人农行卡复印件;
(11)参保职工因公外出期间发生的生育费用,除提供以上报销所需资料外,还应提供因公外出学习、开会等文件或传真明电。
另:男职工家属生育报销时,附夫妻双方《企业职工生育保险待遇审批表(表二)》及身份证复印件外,单位劳资科还需出具职工家属无工作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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